小微企业,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目前政府给出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是十分符合小微企业的发展方向的。例如:

允许各省人民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调节税负与企业和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我们能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税收优化规划,通过合规方法,有效地管理成本和费用,可以保证企业的盈利能力,甚至成为企业的重要”帮手“。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是结构性减税,未来更大规模减税政策,国家为了帮助小微企业的发展,这些有利政策都是有希望出台的。如调整增值税的税率以及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我国对小微企业发展推出一批新的优惠减税措施。包括:大幅放宽可享受国家有利政策的小微企业标准,同时通过加大对个人所得税以及优惠活动力度,对年应交纳所得税税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的小微企业,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影响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经济政策覆盖面广,95%以上的小微企业都接受着国家带来的福利,其中大部分都是民营的中小企业。

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点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在内的纳税人。允许省(区,市)政府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50%以内减免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税附加。